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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旅游局职能职责
开州都市网 发布:2007-8-14 16:12:33  来自:开州都市网  发表评论

开县旅游局职能职责
 
开县旅游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重庆市关于旅游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旅游业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旅游业的行业管理,培育旅游市场,引导旅游消费。
 
3.负责辖区内旅行社的核准管理相关工作,组织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报批工作;依据法规规章对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日常行业管理。
 
4.组织旅游业服务质量检查,受理旅游者的投诉,并督促检查旅游企业对投诉的处理工作。
 
5.依法对全县旅游市场进行管理,查处违反旅游法规规章的行为。
 
6.开发境内旅游资源,对全县旅游设施建设、旅游区(点)的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提出意见;指导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的开发、旅游纪念品的生产销售。
 
7.协调管理旅游安全和旅游区(点)秩序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开县旅游局电子信箱:cqkxlyj@163.com   www.kxlyj.com
 

[责任编辑:老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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