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开县教育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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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开县教育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县教育的发展战略、政策、规章,草拟地方教育法规,管理、指导教育执法监督工作;研究、决定本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管理、指导全县教育工作。 (二)编制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编制、上报、下达中小学和幼儿阶段教育的招生计划,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三)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指导管理全县教育工作,直接管理县属学校和教育事业单位。 (四)统筹管理全县教育体制改革,规划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审核高完中、职业高中、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及审核、审批初中、小学、幼儿园的设置、撤销、调整、停办、更名、合并;对各类学校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指导学校校舍、设施建设及教育技术装备和图书资料配备等工作。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安排全县教育经费及其经费预算、决算工作。归口管理国内外对本县的教育援助。 (六)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管理、指导学校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学校干部、教师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七)管理教育系统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人事调配工作,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管理教职工的考核、职评和奖惩工作,管理本系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人才培养、开发、引进、交流工作。 (八)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九)归口管理全县的学历教育。管理大中专学校的招生考试和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初、高中学历证书和培训证书的发放。 (十)归口管理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拟定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 (十一)组织、指导全县教育体制改革、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建设及教育科研、教研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全县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工作。 (十三)指导教育产业、勤工俭学、学校后勤改革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四)实施对乡镇(街道)教育工作的“督政”和对各类学校的督导工作。 (十五)管理、指导全县的语言文字工作,归口管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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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综合开发主要职责 (2007-8-14 16:31:08) |
| ·开县卫生局职能职责 (2007-8-14 16:30:30) |
| ·开县人事局主要职责 (2007-8-14 16:29:55) |
| ·开县国土房管局职能职责 (2007-8-14 16:29:18) |
| ·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责 (2007-8-14 16:28:3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