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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水利农机局职能职责
开州都市网 发布:2007-8-14 16:26:38  来自:开州都市网  发表评论

开县水利农机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重庆市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水利、水保、农机、水电等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草拟水利、农机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水利、水保、防汛抗旱、农机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三)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开县水资源公报,主管全县水文工作。

      (四)主管全县节约用水该水工作。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改水政策规章,编制节约用水改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节约用水、改水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人畜饮水工程的规划和建设,并对水环境负责保护。

      (五)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和标准,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六)负责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执法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农机监理、水行政执法的协调工作。

      (七)负责河流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编制防洪度汛方案;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抗旱工作,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开发建设项目和涉及行洪安全及水流流势的各类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河道及水工程设施,对河流和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八)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组织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监督、实施工程灌区管理,对水利工程保护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除险加固;负责全县节水灌溉及实施工作。

      (九)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治理。审批、监督、实施水土保持方案和验收水土保持工程。查处破坏水土保持工程和造成水土流失的案件。

      (十)研究制定全县农机化发展规划,提出农机化发展方向和重点,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村机电提灌、农机维修行业、农机生产与销售市场及农机作业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拖拉机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的管理,并对改装改型的农业机械进行审批。负责农村机械维修企业(点)维修等级的审批及核发牌证工作。负责水利、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审批转让、报废国家投资购置的农业机械和设施。

      (十一)负责水利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和指导乡镇水利、水保、农机服务组织、技术推广组织的业务工作。负责农村小水电的建设、业务指导与管理(包括水库附属电站)。

      (十二)在县政府电力综合管理部门统一指导下,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县水利行业的水电及电网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指导水利行业水电管理;负责农村小水电的建设、以柴代电、业务指导与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水利、水保、农机、水电等建设专项资金的分配与管理,并对其项目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监管水利、电力国有资产。

      (十四)负责水利经济发展工作。负责水利、水电、农机行业国有资产(包括乡镇农机站集体资产)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权利,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指导监督下属企事业单位改革、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十五)指导直属单位及社团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局所属企事业单位党政、纪检监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县水利农机部门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按照权限管理下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保险工作;指导全县水利农机队伍建设;指导行业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水电学会、农机学会工作。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水利农机局:cqkxsl@cc-bt.net

开县水利局网站  http://www.cqkxsl.com/

[责任编辑:老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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