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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卫生局职能职责
开州都市网 发布:2007-8-14 16:30:30  来自:开州都市网  发表评论

开县卫生局职能职责

 开县卫生局主要职能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对全县卫生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为县人民政府制定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县卫生规划工作,制定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协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卫生行业的收费标准;指导和监督我县卫生移民工作。

    (三)按照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规划、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重大疫病和地方病防治规划;管理和加强传染病防治;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组织调度全县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疫情、灾情及重大突发性事件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蔓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县狂犬病防治工作。

    (五)管理医疗机构,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执业人员、医疗服务技术及大型医疗设备的准入制度。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监督医疗服务质量。依法监督采血、供血渠道及临床用血质量。

    (六)制定全县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成人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对我县的医教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七)依法对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劳动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及化妆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及健康相关产品行使监督监测并负责相关认证工作。

    (八)制定我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监督管理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实施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

    (九)加强卫生工作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国际国内倡导的卫生宣传活动。

(十)贯彻中西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的继承和创新。制定全县中医、中西结合医疗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中医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发展全县中医药事业。

(十一)负责我县干部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管理工作。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老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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