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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前培训”为啥要脱光衣服呢?
开州都市网 发布:2007-8-15 9:06:24  来自:开州都市网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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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应聘收银员 对方竟要她脱衣培训陪酒

明明是应聘娱乐会所的收银员,大二女生李乐(化名)在缴纳500元保证金等费用后,招聘方的一名男子却提出让其脱光衣服进行“岗前培训”为客人陪酒。(《重庆晨报》8月13日)

暑期,许多的大学生都想打工,一是能锻炼自己,二是能增加收入。李乐家住巴南区,目前在大连一所大学读大二,学习涉外旅游的她放暑假回到重庆,准备寻求一份暑期工作锻炼自己。这本来无可非议。

据小李回忆,对方要求她先交纳包括服装费、保证金等在内的各项费用,共计500元人民币。当日,“邓经理”就与小李签署了一式两份的试用合同。由于小李没有答应他们脱衣服“岗前培训”的要求,被收回了试用合同,导致所交的钱无法要回来,吃了个哑巴亏。

其实,这样的事情绝非个别。有些用人单位的老板,他们是阎王奶奶有喜——心怀鬼胎,专门利用女大学生没有社会经验这一弱点,欺骗女大学生,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因此,女大学生在假期打工的时候,一定要提高警惕,免得被用人单位的不法之徒钻了空子。有很多的女大学生因为轻信用人单位老板的花言巧语而上当受骗,甚至因此而失去了宝贵贞操。这样的教训太深刻啦,难道不值得女大学生认真吸取吗?

要杜绝这样的事情,除了大学生要未雨绸缪以外,有关部门也要防患未然,积极做好防范工作,严厉打击类似的不法行为,保证女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必须认真做好这项工作,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和谐社会的需要。

[责任编辑:老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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