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从楼下经过的张老师被跳下的藏獒砸倒在地,昏迷不醒,经鉴定为一级伤残。

去年6月3日,藏獒“保丽”从杨家坪直港大道11栋3单元顶楼跳下。(图中藏獒图与本案无关)
“医疗费用146193元,误工费27386元,……后期二人护理费360000元和379200元,精神损失费用30万元,以上合计金额是1536540元。”这是一份金额超过150万元的索赔单,是我市因饲养宠物引发的官司中,索赔金额最大的一宗。
提出索赔的是我市某重点中学老师张老师,而被索赔者是藏獒“保丽”的主人晏某夫妇。这个官司的起因是晏家的藏獒“跳楼”砸中了张老师。
藏獒跳楼惹祸
毫不知情的主人晏某夫妇,得知藏獒“跳楼”惹祸,急忙连同张的丈夫,将张老师送到医院救治。经医院检查,张老师伤势非常严重,脊椎骨折,极有可能瘫痪。
去年8月,张老师向九龙坡区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晏先生夫妇。张老师认为,由于被告未看管好其所养的重达40多公斤的藏獒,致使该藏獒跳出屋顶花园,坠落于楼下,砸在原告头上,导致原告当场受伤,经送医院诊断为部分椎体及附件骨折以及脑震荡。
索赔153万余元
原告认为,被告夫妇未对其饲养的藏獒进行谨慎的看管义务,导致其坠楼造成原告身体受到伤害,被告夫妇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127条“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之规定,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今年1月,张老师又向九龙坡区法院递交了一份赔偿项目明细,包括医疗费、精神损失费、护理费等总计是1536540元,除去受伤时被告已支付的10万元,还须要赔偿自己1436540元。
夏华平说,在原告新的诉讼请求中,原告方要求赔偿的各项诉讼请求,几乎都走的最高限,特别是精神损失费更是高达30万元。
调解失败择日宣判
记者从九龙坡法院了解到,这起由市民饲养的宠物引发的官司,索赔金额之大,在我市还是首次。因为原被告双方争议太大,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过调解,都未达成一致,经过两次开庭后,将择日对此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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