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发出《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的通知》称,下月1日起,我市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三类人群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5775元,下限调整为1155元;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年缴费金额为1686.30元;农民工大病医保年缴费金额为406.56元。
据了解,新的缴费基数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前4月未缴部分下月一并补齐。这次缴费基数的调整涉及渝中、江北、南岸、九龙坡、大渡口、沙坪坝、渝北七区,参保人达到160万。以城镇职工医保为例,个人缴费部分按下限计算,职工一年要多缴费46.56元。
下限月缴基数破千元大关
“此次医保缴费基数的调整,是受我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引起的。”市医保中心昨天介绍,根据《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规定,今年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为2007年度平均工资的60%~300%(注:2007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23098元、月平均工资为1925元),据此计算,新的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5775元和1155元,下限突破千元大关。与上一年度相比,上限涨了972元,下限涨了194元,是涨幅最大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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