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河南91岁老人常文正因不满开发商的补偿条件,拒绝搬迁,直到开发商把院子挖成“孤岛”。他认为,物权法规定,不满意拆迁补偿条件,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的住宅。


河南商报5月6日报道
【现场】
91岁老人守着“孤岛”
昨日上午,91岁的常文正搬个小板凳坐在院子前的空地上,向远处眺望。
院外,周围几十亩地已被挖成深约10多米的大坑。常文正拄着拐杖,在“悬崖”上到处走走看看。伴随着挖土机的轰鸣声,常文正的院子伫立在陡峭的土坡上,像一个孤岛,唯一与外界的通道,是大门前那条碎石和土块临时铺成的小道。
常文正家现属新密市青峰路居委会辖区,建在青屏山南段坡地上,位于新开发的凤凰山小区北面。他的孙子常子龙说,前一阵子,挖土机把门口的道路也推了,“当时院子完全悬空了,找开发商后,他们给院子前又堆了点土,形成了条小路。要不,我们得用绳子爬上爬下了。”
常文正的儿媳妇说,一个星期前的晚上,老爷子正坐在屋子里看电视,忽然停电了,他们一看,院子外的电线断了。随后找人接上电线,但现在吃水成了问题,常子龙指着院子外断掉的水管说。
【钉子户】
常子龙表示,2008年春节前后,开发商开始在其住房四周挖土平地。周围的邻居陆陆续续搬走了,他们还是没有和开发商达成一致的拆迁补偿协议。
常文正的儿媳妇说:我们提了120万元的补偿要求。这次,开发商拒绝了,周边的拆迁继续进行。常家说,开发商随便怎么拆,但不能侵犯他们家住房的安全。
【开发商】
实在不行宁愿改变规划
昨日下午,开发商郭小根介绍,2006年底,他应韩庄村五组组长以及青峰路居委会领导的邀请,答应开发韩庄村五组。在开发前,他们几位投资人首先征得五组村民同意后,向各级政府部门打报告,以韩庄村五组作为试点,搞新农村建设。
郭小根说,协议达成后,村民们逐步迁出。“现在62户,已经搬走61户了。目前,只有常家一户不愿迁出。我们多次找他做工作、讲政策,但他们一直拒绝搬迁。”郭小根称,常家人曾向他提出200万元的赔偿要求。
【居委会】
我们也束手无策
刘金成说,经过做工作,居民陆续搬迁出去,只有常家一户,因赔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迟迟没有搬迁。刘金成说,他曾多次出面协调,常家提出120万元赔偿,开发商不同意。他提出赔偿常家4套房子两个车库,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就这样把这事搁在那儿了。
据新密市青峰路居委会王姓工作人员介绍,韩庄村是新密市城中村改造的试点工程,也是新密市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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