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迎奥运、保平安”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和专项检查行动小组,负责奥运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组织开展对农资、畜产品、水产品、农产品及品牌农产品的专项检查。
二是规范重点基地生产经营行为。开展调查,摸清辖区内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农产品进入城市特别是进入北京市场的有关情况,检查、指导和督促供京农产品基地是否达到了农业部明确的有标准、有检测、有标识、有组织的“四有”要求。
三是对重点畜产品生产企业实施派驻监管,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定期开展企业用药、防疫情况检查。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及生产记录档案等环节监管,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加大例行监测频率。充分发挥县两级农产品检测中心的作用,加大对农产品基地和县级以上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农产品的抽检,增加例行抽检的次数。
[责任编辑:YM 作者:余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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